"阳光招标"采购造林苗木为乐都县节约资金17.8万元

2013年01月21日 17:18   来源:政府网站   

  为确保 2013年工程造林苗木质量,严防在苗木采购过程中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滋生腐败行为。近日,乐都县采取“阳光招标”采购形式,拓宽苗木采购渠道,对 “三北”防护林工程和第二批公益林的 2000亩树上干杏造林所需苗木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通过阳光采购,确定合同价为 213.6万元,与预算投资相比,节约资金 17.8万元,提高了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吴肖叶)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