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房里,市民王建精心照料着病床上的妻子。去年夫妻两人开车时突发意外,妻子脑部受到撞击。这场车祸让原本不太富裕的王建家雪上加霜,20多万元的医疗费虽然报销了一部分,但自负部分仍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近日,他们又拿到了一笔报销费用,这笔费用来自我市推出的医保新政策——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
为进一步扩大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效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以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机制为抓手,提高大病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保险费用负担。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0余名患者享受了大病商业医疗保险惠民政策。
大病商业医疗保险要求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大病医疗保险协议,设立服务窗口,派驻人员进行合署办公,确保医药费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据介绍,大病医疗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不仅提高了大病保障水平,更重要的是调动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控制医药费用的积极性。通过优势互补,建立保险业和政府相互监督、相互服务、相互制约的服务体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支出。(作者: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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