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运输鲜活品 车辆免缴通行费

2013年01月23日 16:28   来源:西安日报   

  受天气寒冷、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部分市(区)鲜活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昨日,省商务厅下发紧急通知,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稳定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

  为减轻农产品流通企业负担,我省将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同时将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整车合法拼装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政策,切实为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市场流通环境。

  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还制定了《关于建立今冬明春蔬菜储备做好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增加市场供应,平抑价格波动,在春节前需求集中价格上涨,或春节后农贸市场未正常经营菜少价高时,及时有序地安排投放本市储备蔬菜,着力保障大专院校学生和低收入群体蔬菜消费基本需求。同时将鼓励引导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设立平价专柜、储备投放点,加大速生豆芽菜等消费替代品种供应;鼓励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菜市场等在特殊时段减免进场费等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

(责任编辑:秦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