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环与入户挂钩”早已沸沸扬扬,本报曾在1月10日作过报道,然而计生官员仍表示对此情况不甚了了。
要办入户先上环,这成为很多人的噩梦!
稍早前,羊城晚报就此话题进行了报道,随后接到大批读者来电,投诉自己“上环入户”的遭遇。就反映情况看,即便同在广州或同在一区内,“上环入户”执行的宽松度也不一。
1月18日,记者回访了十几位近期投诉“上环入户”问题的居民,发现她们有的“认了”,无奈地上了环;有的“烦了”:“抱歉,我不想再提这个话题”;有的“怒了”:“我到处反映,但有什么用?”
与此同时,记者随同几位当事人前往广州几个街道,体验办理入户的艰难。结果,暗访的点均表示,入户要上环,没有第二条路;对方获悉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媒体同行的,立马一反常态,热情与耐心有加,还主动帮助寻找可行的第二条路。最后,有的当事人依旧“上环才能入户”,有的当场被承诺可以入户,还有的被踢了皮球:一直这么执行的,有问题找上面去。
“上环和入户不能挂钩,更不能前置!”,两会会场外,广州市计生局负责人如此表态。
百姓吐槽:顾虑重重,无奈上环
“我已在广州结婚六年,且符合‘广州市夫妻投靠入户’条件,生育第一胎后也立即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前几天,我去海珠区龙凤街富泽园居委会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随夫投靠入户,但工作人员回复称,必须上环后才可开始接受办理资料复核。”一提起这件事,梁太太就开始激动。
梁太太说,她的先生是广州本地人,她自己并非广东户籍,因此想随夫入户。“居委会说,要实行长效避孕措施,女方一定要上环,没有不二选择。”梁太太愤慨不已,梁先生补充说:“还听说有的地方,如果孩子上学的话,也必须提供妈妈的上环证明。”
无奈之下,梁先生夫妻拨打了区一级、市一级相关部门的多个电话,咨询相关政策。电话费花了不少,可换来的都是同样的答复: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
当记者拨通梁先生的电话时,那边传来的是重重的叹息声:“唉,算了吧,为了我们的下一代,只能选择上环了。”
梁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事房地产行业,在香港和大陆多个城市做过生意,见识过各种“风风雨雨”,也深谙政策规则,“我向你们曝光此事,原本是希望你们媒体能够帮我们一把,但后来觉得为了这事与小区居委会闹翻了,不值得!”
“那你们最终怎么决定?”记者问。
“过几天就去上环。”梁太太说。
记者体验:不同街道,各有不同
翻阅完一个月之前的所有报料,逐渐可见两个问题的轮廓———广州各个街道办对政策的执行情况不一样,有松有紧,有的只有上环一条路可走,有的却可以通过签订“自行选择协议书”拒绝上环;户口在增城、从化的市民,想入广州中心区户籍的话,也可以签订“自行选择协议书”,而非必须上环,但户口在广州12个区市以外的市民,则被要求一定要上环。
为了求证,1月18日,记者来到某区街道办,询问工作人员办理入户手续的流程。
记者问:“如果我的户籍在湖北省,想入户广州的话必须上环吗?”工作人员回答:“是的,必须上环。”“那么如果我的户籍在增城呢?”记者进一步问,“可以松一点,你可以签订‘自行选择协议’啊!”工作人员说。据他介绍,这份协议的选项有结扎、上环、避孕药、不宜上环等多个选项,若选择了不宜上环,则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不宜上环证明。
当记者正在询问时,旁边一位女性市民插嘴道:“我听朋友说,她所在的街道办根本没有要求她上环,直接就帮她入户了。”工作人员点点头:“有可能,不同的街道办具体操作是不一样的。”
计生局:上环和入户不能挂钩
“上环和入户不能挂钩,更不能前置!”广州市计生局官员表示。
就上述问题,在两会市级部门摆摊活动中,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走到市人口计生局摊位前咨询。
“广州市民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要求女方必须先上环,计生文件上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刚坐下来,韩志鹏就直接发问。
“你说在广州市有?”该局一位曾姓处长接受咨询。“就在荔湾区,昨天早上我还去暗访,他们表示入户必须先上环,没有别的选择。”韩志鹏强调说,这也不是个案,广州市几个区很多人都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我们会调查了解,如果属实,一定立即纠正基层的做法!”一位许姓副局长承诺。
他解释,计划生育是个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只靠计生局一个部门落实,因此一直以来都是由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比如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都有支持、协助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义务。
许副局长说,可能基层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走了样,“我们回去就调查,发现有这样的问题,会立即责成基层纠正”。
“你的意思,是否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入户和上环没有关系?”韩志鹏追问。
许副局长说:入户管理是公安部门的事,上环是计划生育的一个服务项目,这是两个问题,政策文件上从来没有要求把这两个问题挂钩,更不能作为前置条件。“这个很明确!”
这种问题常常发生,有没有投诉渠道?许副局长表示,市人口计生局信访办有个专门的投诉电话020-83330656,市民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投诉!
基层计生员选择强制执行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采访中,有社区计生专员表示,“首选”就是要先上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要上。如果可以让你自由选择,(计生条例)就不用写“首选”了。“是上面要求的。我们不是要卡你,我们没有权力”。
韩志鹏觉得,“首选”的含义究竟是什么?这条规定是倡议还是要求?“依我看,倡议的成分多一些。”他说:“再者,不同的街道办落实情况不一样,这一点也非常‘有意思’。”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维权站站长王飚尘律师透露,妇联信访渠道接到过不计其数妇女的诉求,她们迫切想弄明白,上环是不是入户的门槛。其实,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在计生问题上,并没有要求上环和入户两者挂钩,只是到了基层部门,当官员们顶着计生、维稳一票否决的压力,会采取上环和入户挂钩的强制执行手段。
此外,不少女性不想上环,被外界猜测为想生二胎。而摸查显示,受访者均否认了这一猜测,并表示因为还年轻,上环对身体健康不好。
律师:土政策剥夺居住权
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认为,允不允许上户,是行政决定,行政命令必须有法的来源。朱永平说,“首选”不是一种法律上的用词,法律上不允许做这种模糊的表述,“我理解,这种规定是一种倡导性的,可选可不选,不是必须的”。
他认为,计生应该是事后监督,从上位法规定和人性的角度看,不应在上环的关口上限制居民入户。入户是居民应当的权利,上环入户的“土政策”,变相剥夺了居民天然的居住权。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