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1月24日,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了确保春运期间全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交警部门结合我区奋战60天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制定了春运交通安全方案。
届时,各部门将加强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交警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按照“五不准”(车况存在隐患不准上路,不具备资质人员不准驾驶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营运车辆不准出站,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不准上路运行,三级以下道路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不准载客通行)的工作要求,在春运启动前,对客运企业驾驶人和安全主管人员进行一次春运前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和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驾驶。
春运前,交警部门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于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督促客运企业一律予以解聘,严禁参加春运。还将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排查,严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客车参加春运和一年内达到报废期的营运客车从事长途客运,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春运期间,各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禁止晚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的规定,对达不到客车通行条件的,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设置禁止客车通行标志。有夜班客车在禁行时段、路段营运的将及时进行纠正、登记,并将情况转递给交通运输部门及客运企业处理,同时通报安监部门。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