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在门诊时已收取“一般诊疗费”,不可再对门诊病人收取“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也不得在门诊输液中收取任何床位费。
只有一个床位同时向两个人收费
规范文件还针对“住院挂床”的收费进一步规范。物价局在调研中发现,为提高病床周转率增加收益,个别医疗机构采用挂床住院的方法收取床位费,但实际上所挂床位已有其他患者正在使用,因此出现了一床两计费的重复计费现象。就此,文件明确指出,此类行为应予禁止,医院向住院患者收取病房床位费,必须提供实际床位。
目前,市物价局已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文件全文。物价局表示,患者掌握该文件信息,可在治疗过程中共同监督医疗机构是否规范计费。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如遇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上的疑问,可拨打市物价局电话:5397031。
价格适用规范能否切中重复收费要害
医疗机构重复收费,让看病的市民很苦恼。因此,不少市民去医院看病时,都会有一种“任医鱼肉”的感觉。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厦门市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文件。
多个文件出台,说明政府部门也在重视部分医疗机构重复收费的行为。但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出台了这么多文件,重复收费还是一直存在?这些文件到底有没有切中重复收费的要害?
部门在制定文件时应该考虑到:市民和医生本来就不是一个对等的群体。大多数市民做医学知识是缺乏的,这让他们无从判断医生是否过度治疗和重复收费。
因此,政府部门不单单要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还应该建立起一个保障规范能够确实落实的监督评估机制。
当我们想要的“单病种收费”一直难以完全实现时,那说明我们还需将更多的病种纳入限价范围,同时要更直截了当地规定收费价格、治疗规范,这样才能真正切中“过度治疗”、“重复收费”的要害。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