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地税部门获悉,2012年厦门全年地方税收首次突破300亿,自2009年至2012年3年翻了一番。
2012年厦门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480.18亿元,同比增长16.11%。其中征收税收收入317.83亿元,同比增长14.2%。收入总额位居福建省首位,增幅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居第二。
数据显示,近期3年来厦门地税收入出现跳跃式增长,全年各项收入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为298亿元、413.4亿元、480.1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更是由2009年的156.14亿元,到2012年的317.83亿元,相当于3年翻了一番。
厦门地税部门积极先行先试,在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努力为企业减负,先后解决了扩大对台“大三通”的税收优惠、厦门航空公司飞机租赁重复征税等政策问题,还率先制定有利于促进企业减负和更好享受税收优惠的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和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合同确认工作流程。
2012年厦门地税全面落实税收惠民新政,全年为纳税人减税近18亿元、缓征税款5.43亿元;社保费金减负13.55亿元。
厦门地税在加强本地税源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总部企业及其省外下属分支机构的政策服务,合法引导总部企业省外子公司的税收回流,2012年引导总部企业税收回流5.57亿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