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26年的家有门没口出?广东信宜林业站无证争地砌墙封门

2013年01月25日 13:22   来源:南方日报   张婧 李秀婷 潘静仪

  “住了26年的家门口,现在出入不得,只能靠后门进出!”近日,网友“xiaoshengc”在南网、奥一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本月19日,其屋子遭信宜市白石镇林业站砌砖墙封门,大门与墙之间仅留有30厘米,家人无法通行。白石镇林业部门表示,砌墙是为了标示土地的权属归林业站。

  黄金地段土地引争夺

  据悉,网友“Xiaoshengc”陈先生今年26岁,在其出生当年,父母在白石镇沿江路盖起了一栋两层小楼,是当时的“豪宅”。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家又在老房子的旁边建起了一栋三层小楼。现在,这两栋小楼的位置处在白石镇的黄金地段。

  陈先生家门口至马路边,中间是一片约300平米的长条形空地。20多年来,陈家与对面的林业站均声称拥有该片空地,但双方一直相安无事。

  去年底,事情有了变化。这片土地被白石镇林业站的上级单位信宜市林业局出租给了一个当地老板,用来建设门面房。这位老板租得这块地后,就开始在陈先生家门口砌起了墙。

  陈先生表示,自空地租出后,其家门口前后遭遇了两次“砌墙”封堵。之前的两面墙,被陈家人推倒或制止修建。本月19日,该老板第三次砌墙,在其家门建起了一堵两三米高的围墙(如左图,网络图片)。“大门与墙之间仅留有30厘米距离,并且还是一条水沟,正常人根本无法通行。”

  更让陈先生费解的是,林业站声称土地归自己所有,但却拿不出任何相关材料。“没证也能出租土地?还能在上面砌墙?”

  林业站确系“无证用地”

  昨日,记者致电信宜市白石镇国土所,该所负责人表示,他从没见林业站出示过相关土地使用文件。

  该镇林业站何姓站长证实了上述说法。他承认,目前林业站手中并无土地使用权证。但他表示,这片300平方米的空地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从群众手中征收的,属国有土地,几十年来土地实际所有权也都属于林业站。他强调,目前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

  信宜市林业局丁姓局长告诉记者,陈先生所称“堵门的墙”,其实是标界物,是权属标志。90年代开始,这堵墙就一直存在,现在只不过是在原有高度加高。且陈家被堵的并不是正门,而是侧门。他建议屋主如果有不满,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白石镇政府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已知悉这个纠纷,并且已从中协调多次,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还在跟进此事,问题在处理中。

  但陈先生并不认同丁局长的说法:“第一,以前根本就没有墙,他说的90年代就存在的墙,不过是个90厘米高的台阶;第二,谁家把侧门朝大马路开?我家面朝马路的就是正门。”

  对镇政府的协调,他不抱太大希望:“前面协调过一次,但没有什么结果。”

  ■律师说法

  林业站无权出租土地 屋主可要求拆除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周玉忠律师认为,该空地应属于国有土地,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发生效力的要件。林业站没有向有关机关登记该地的土地使用权,那就意味着空地仍然属于国有,林业站不能将其出租给个人。

  即使林业站后续通过征收、申请、登记等程序,合法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在临近街道的空地上修建建筑,也必须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周玉忠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相邻各方要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方式来使用,墙面与屋主大门仅30厘米明显侵害了屋主的相邻权,屋主有权要求其拆除墙壁,排除妨碍。

 

(责任编辑:石兰)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