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丰台代表团对于《关于北京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分团审议。全市公共财政去年收取各项罚款43亿元,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其中一大部分为交通罚款。但交通罚款不与相关部门绩效挂钩,不存在制定“罚款指标”。
根据北京市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情况表,2012年本市罚没收入预算收入为33.7亿元,实际执行数为43亿元。实际执行数为预算数的127.6%。
市人大代表刘小平在小组发言时表示,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罚没收入”计划33亿多,实际多罚了10亿元,为43亿元。这笔钱是指什么?都用到哪里了?
刘小平代表说,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罚款,最常见的是交通罚款。财政收入中的罚没收入,哪些是排污罚款,哪些是违章罚款,希望财政局明确。
“为何还有计划数和执行数?还会超额完成?罚款的目的是为了教育还是钓鱼执法?”刘小平代表一连串的问题非常尖锐。对于大家关注的交通罚款,刘小平代表也指出,“交通罚款是有计划的罚款吗?是不是定下了罚款指标?”
对于这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罚没收入构成是市级执法机构收到的各项罚款,这只是进入市级财政的;还有区县执法机构的罚没收入,会进入区县财政。
罚没收入中一大部分是交通罚款。针对代表提出的是否设罚款指标问题,该负责人表示,1996年之后,包括交通罚款在内的罚没收入的多少,就不与单位绩效挂钩。
这些罚款被计入市级财政的一部分,不是专项使用,因此没有对应的固定支出。而所谓的“计划数”仅是按照每年常态的趋势做的收入预算,并不代表有“罚款指标”。比如今年的罚没收入计划数是参考去年的数据而定的。此外,罚没收入不是财政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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