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汽车票借春运涨价? 专家:调价应尊重民意

2013年01月31日 10:11   来源:法制日报   范传贵

  1月22日,自7天前开售春运车票以来,广东省佛山市长途汽车站共售出7000多张车票,其中多为省外票。客运站负责人表示,省外线路票价大部分都在几天前就提价了。

  不仅佛山,春运期间,各地长途汽车票价上浮已经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客运公司对此也并不讳言。

  然而对于“涨价”这一说法,各地客运公司并不认同,而是几乎异口同声地给出了一个解释:“不是‘涨价’,是恢复正常票价。”

  票价上浮是“恢复正常票价”

  针对“提价”一说,《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劳主任。

  劳主任认为,“提价”、“涨价”这些说法都不对,因为国家对于公路运输有一个政策,就是规定你一个最高限价,画一条线,你只要票价不超过这条线,就是合法的。“而国家对于票价下浮又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所以每一个运输公司、车站会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和成本控制情况,对每一条线、每一个班车定一个自己的票价政策。”

  “具体来说就是我这个班车可能平时客源不是很好,或者其他的经营原因,成本控制也比较好,就把价格下浮,特别是跨省的班车,平时可能只收百分之三四十,也就是说400块钱的票价,平时就100多。”劳主任解释。

  他分析称,这道理和飞机差不多。“有可能根据旅客的流向,从湖北襄樊过来的旅客很多,价格可能就到位(指到达最高限价,记者注),回去人很少,为了鼓励多一些人坐车,他就把价格降到很低很低,来吸引旅客乘坐,因为他是符合政策的。到了重大节日,特别是春节,他一定会到上限,该300元肯定是收300元。”

  发改委曾要求春运票价不再上浮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公路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原来的定价基础上,允许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在一定的幅度内,淡季时下浮,旺季时适当上浮,上浮的幅度一般不超过30%。

  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30%,即为最高限价。在早些时候,部分地区客运公司春运期间还会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再上涨25%左右。

  2007年,火车票在春运期间不再涨价,汽车票的大幅涨价现象也得到国家发改委重视。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当年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春运期间不再上浮铁路和交通运输价格。针对当年贵州等地的一些公路客运部门以恢复原价为名变相涨价,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表示,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

  然而春运票价不再上浮的政策出台后,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均有群众投诉称“当地运输企业没有执行国家规定”。

  票价调整应充分尊重民意

  尽管经过多轮争论,但直到如今,公路客运的涨与不涨仍是难题。“春运不涨价,没有经济利益刺激,就怕组织不到足够的运力;如果涨价,在铁路不涨的大背景下,旅客肯定不满意。”杭州市一名长途客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但在部分专家看来,“涨价”的危害绝不仅仅是旅客不满意。在广东省针对汽车票价上涨而召开的一个听证会上,一名省政协委员就提出,春运的客运市场以刚性需求为主,没必要通过票价调节市场,同时,春运的铁路票价一直以稳定为主,占运输市场八成份额的公路运输没有理由在春运借机涨价。他还指出,很多农民工的收入降低,甚至是因为工厂倒闭而要回乡的,如果加成,恐怕会迫使经济困难的乘客改坐“野鸡车”,造成安全隐患和违法现象,影响春运秩序。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起淮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有的调价,都需要物价局批准,而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听证程序,汽车票这样与老百姓相关的价格调整,都需要老百姓参与听证。

  他告诉记者,长途汽车是对火车和飞机的一个补充,很多农民工没钱,就去挤大巴,虽然更不安全,但在无车可坐的时候也是一个互补。“但是如果每到春运的时候就涨价,那么就扰乱了价格秩序,扰乱了市场秩序,扰乱了人们回家的正常秩序,他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价格可以乱涨,那么谁还不想卖高价?”

  从另一个角度,张起淮提出,春运期间汽车票价上涨也涉嫌垄断。“你涨他就涨,几家一联合都涨了,这涉及到反垄断法的执行问题。”他认为这个现象,应该马上得到纠正,否则将导致一些人“回不起家、回不了家、回不到家”。

  “买不到火车票,行,那我坐汽车,但是价格却还要高两倍?而汽车票价一涨,有可能就会带动火车、飞机涨价,农民工没法坐车。”张起淮认为,涨价是核心利益,“100块钱的票,涨20元那就是涨了20%,很严重,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要高度警惕。按照相关法律,是严重违法的。”

  对于在“最高限价以内上浮合法”一说,张起淮认为,限价范围内的调整,与老百姓相关,也必须听证,让老百姓代表来发言,谈可不可以调,行业部门调价要说出调价的理由。“所以即便是有上限,也不能随意调,这就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而劳主任则坚持上浮合法。从操作层面,他认为可以更完善一些,以取得乘客的理解。“作为企业,第一就是每次票价调整都要报物价局备案,包括降价;第二,票价的变动必须要在5天前公示;第三,要做好宣传、咨询。”劳主任建议。  本报记者范传贵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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