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5年可改用国Ⅴ汽油 今年推国Ⅳ车用柴油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深圳2015年可改用国Ⅴ汽油 今年推国Ⅳ车用柴油

2013年02月01日 12:01   来源:深圳商报   沈小妮

  深圳2015年可改用“国Ⅴ”汽油

  今年上半年有望全面推广“国Ⅳ”车用柴油

  31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居委获悉,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有望全面推广应用国IV车用柴油,并对新车登记注册的柴油车严格执行国Ⅳ排放标准。而到2015年,将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车。

  31日,深圳市人居委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深圳市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汽油,因价格政策一直未落实,国Ⅳ车用柴油未能推广,所以目前深圳市供应的仍为国Ⅲ车用柴油,柴油车新车上牌仍执行国Ⅲ排放标准。去年6月,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表示,将统筹安排珠三角地区国Ⅳ柴油推广工作,并优先考虑深圳市国Ⅳ车用柴油推广。因此,待油源保障和价格政策落实后,我市计划于2013年上半年在我市全面推广应用国IV车用柴油。在国Ⅳ车用柴油推广后,对新车登记注册(含异地转入)的柴油车严格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该工作人员称,国Ⅴ车用汽油方面,由于目前国Ⅴ车用汽油的国家、广东省标准未出台,国内仅北京、上海制定了相关地方标准;国Ⅴ车用汽油的油源紧张,仅能供应北京、上海。据了解,供应我省油品的炼化企业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待国Ⅴ车用汽油标准出台、具备生产国Ⅴ车用汽油的能力以及价格政策落实后,预计在2015年底前可向我市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

  有媒体报道,环保部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即“国五”排放标准)在2月18日二次征求意见后,将于今年尽快出台正式文件。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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