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部令实施1个月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降71.5%

2013年02月01日 11:28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法制日报

  2月1日,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实施整整一个月。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新部令实施1个月以来,全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据统计,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137.1万起,查处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28.5万起,同比分别下降40%和32.5%;查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4万起,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8527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2.2万起,同比分别下降71.5%、27.2%和10.1%。北京查处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同比下降84%。

  据悉,由于闯红灯、严重超速、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新部令提高了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记分管理制度,依法严肃处罚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人员。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1月以教育警告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比例同比上升39.1%。从各大城市高峰时段道路通行情况看,机动车经过道路路口基本能够做到提前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信号,路口通行秩序有较大改观。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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