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禁令”首次用于广告语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这句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广告词正面临着“生存尴尬”。1月31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诉中禁令裁定书,叫停加多宝广东公司使用这一广告语。裁决书一出,加多宝与广药间的“口水战”再次升级,广药王老吉高调宣布将启动全面维权,而加多宝则愤怒地表示,该诉中禁令判决严重违背事实,公司坚决不执行。昨日,加多宝再次对外表示,不会更改自己的广告语,并对法院的“诉中禁令”提出复议。
引发这轮口水战的“诉中禁令”来的十分突然。1月3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特地表示“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这就意味着,加多宝即便申请复议也得先停止相关广告词的宣传。
“诉中禁令”的发出,让广药集团欢呼雀跃,宣布将启动全面维权,不但将针对加多宝广东公司提出赔偿,还将向加多宝其他地区的分公司提出诉讼和赔偿,全面追究加多宝在全国各地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面对广药咄咄逼人的态势和突然到来的“诉中禁令”,加多宝也罕见地进行了强势回应。“对于这个结果,我们表示愤慨和无奈。”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加多宝将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救济手段,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坚持原来的广告投放计划,不会更改广告语。”
昨日,加多宝方面再次强势表示,不会执行这份诉中禁令。“我们有理由怀疑,此次裁定是不正常的,是广药利用主场优势操纵的。”冯志敏称,加多宝已经生产销售红罐凉茶17年了,有生产许可证等多种证明,但法院却把其产品认定为“刚刚上市”,作为否认其改名的事实依据。
“诉中禁令用于广告语确实罕见。”法律专家邱宝昌说,我国法律中诉中禁令源自WTO,并非法院的最终裁决,而是一种保护性措施,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方面的国际争端。如苹果和唯冠的商标权之争就曾申请过“诉中禁令”,而广告语纠纷一般属于虚假宣传,“诉中禁令”用于广告语这在国内还是首次。虽然目前无法判断这一诉中禁令是否合理,但其法律效力依旧存在,如果加多宝拒不执行,那么可能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