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微博配图
新闻回放
1月14日,网友“XX-XX夕厉”发了一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网友在微博里写道,2008年8月,他搭乘一辆越野车赶往阿里途中,有一群“藏原羚”过马路,越野车司机先放慢车速,再猛踩油门,将两只“藏原羚”撞死。微博还附有事发现场的照片。这条微博在几天之内就被转发近2万次,5000多人参与评论。
当日,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接到拉萨市民举报,迅速对此案开展调查。
■司法鉴定,被撞死的属于藏原羚
■嫌疑人称,疲劳驾驶造成事故,并非故意猎杀动物
■案件处理,将嫌疑人移交日土县公安部门
几年前的事 网友披露引关注
1月14日11时51分,网友“XX-XX夕厉”发了一条微博:《新藏线,我见证了她们“母女”被残害》。2008年8月,我从叶城到阿里,以500元的价格搭上了这台丰田越野车。在途经羌塘保护区时,远远发现一群藏原羚过马路。司机把车速降到了十几码,随后他故意猛踩一脚油门……将藏原羚妈妈和刚出生不久的小藏原羚碾在了车下。我无能为力,用镜头记录下了这丑恶嘴脸!
这条微博说的是几年前的事情,4天内将近2万名网友转发微博,有5000多名网友参与评论,痛骂驾车撞死野生动物的人。
阿里森林公安连夜赶赴拉萨调查
1月14日16时15分,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就接到群众举报。当日17时,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旦达组织干警,就此事成立专案组。
1月15日,旦达和专案组干警通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网友微博上传的图片进行查证,直到下午5时,终于联系到发出这条微博的网友“XX-XX夕厉”。在该网友的协助下,初步确认涉事车辆是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车牌号为“藏XX1068”。同时,初步确认该越野车在阿里地区日土县境内撞死两只野生动物的事实。当日傍晚6时30分,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1月15日21时,旦达带领干警连夜出发,于16日21时到达拉萨。17日上午,通过与拉萨相关部门协调,调出涉事车辆电子拍摄画面,这辆越野车停在拉萨市区一处巷子里。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