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在江苏、内蒙古、上海、北京等多地调研时了解到,在平台贷款持续收紧和地方政府融资需求增加的双重压力下,地方融资平台资金来源“信托化”趋势日显,政信合作类信托融资呈现井喷态势。
虽然目前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总体可控,通过信托计划可为地方政府提供可用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但由于信托融资与银行贷款不同,暗藏违约风险,因而财政部等四部委最近联合发文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进行规范。记者在采访多家信托公司后了解到,部分信托公司已暂停政信合作类项目。
地方平台融资方式生变 政信合作呈井喷态势
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资潮涌,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热度不减。然而受平台贷款持续收紧影响,平台公司目前多数只能通过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信托计划等方式筹集资金,地方融资平台获取资金方式悄然生变。
2012年1月,银监会下发指导意见,要求银行要以“降旧控新”为重点,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化解工作。平台贷款继续收紧,迫使地方融资平台“抢滩”债券和信托市场,地方融资信托热渐显。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2012年上半年,我国信托业共发行356款投向为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产品,同比增长110.65%;基础产业信托产品发行规模718.95亿元,同比增长116.02%。地方平台“信托类”融资呈井喷态势。
以国元信托为例,该公司2012年累计发行30余款集合信托计划,其中多数为政信合作类产品,合作方主要为安徽省内的地级、县级平台公司,且由地方财政局承担偿债责任。
政信合作类业务是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开展的合作业务。受地方融资平台监管趋严的影响,政信合作规模过去几年持续缩水,直到2012年才重返升势。
北京一位信托从业人员证实,特别是2012年以来,由于银行授信减少而政府建设和园区开发的资金需求并未减少,于是转化成通过信托的方式融资,政信合作类业务明显增加,操作方式与前几年并无区别。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政信合作类信托余额为3903.5亿元,较2012年初激增1366.7亿元,占比从年初的5.27%提高至6.18%;尤其是第三季度基建信托发行余额增加649亿元,单季信托发行占整个信托发行的23.34%,已超当季房地产信托发行占比。
政信合作“供需两旺” 信息不透明露风险
记者采访获悉,通过信托方式融资较银行贷款而言,成本普遍较高。目前多数信托计划能提供1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如果再加上信托公司和银行各2%~3%左右的利润留存,地方政府通过信托渠道融资成本最高可达15%。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倾向于大干快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旺盛,信托公司由于相信项目最终还款来源多数是地方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兜底、风险不大,因此双方都对此类融资趋之若鹜。
另外,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由于信托类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较高,再加上当前投资渠道不畅,因而购买热情十分高。采访中一位银行界人士告诉记者,与其他信托产品相比,政信合作类产品更为抢手,虽然普遍门槛较高,一般300万元起,最低也需100万元,但往往几天内就能售光,100万元起的甚至不对外公开,银行内部就抢得不可开交。
但事实上,地方融资信托热的风险不容忽视,其中最大的风险是信息不透明。这种不透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项目本身的不透明和项目总体规模的不透明。
据澳新银行大中华区经济总监刘利刚介绍,项目发行方往往倾向于发行期限较短的产品来为长期项目融资,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但如果期限错配过度,其违约风险也将明显加大。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当前市场存在较大融资需求,因此资金方有可能在多个项目间选择,那么需求方就只能被迫提高承诺收益率,这在整体投资回报率下降的背景下,只能导致项目的现金流状况变差,反而加大了项目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特别是与银行贷款之类的显性融资相比,信托融资因无法一一查证导致总量无法统计,因而暗藏的违约风险也难以及时显露。
监管层出手规范政信合作 未来举债透明是关键
最近,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下文称“463号文”),其中引人关注的是,以往的地方政府与信托公司合作方式被“封杀”。对此,市场人士分析,由于有融资需求存在,未来政信信托不会完全从市场上消失,但产品会大幅减少。
据介绍,四部委在463号文中,针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明确规定“地方融资平台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市场人士指出,该文件明确点名信托,基本上堵死了以基础投资为标的的政信信托发行。
对此,记者采访到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只要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加上适度的通货膨胀,通过适量举债来进行民众需求迫切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但当前“信托化”政府债务的增多,为有效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增加了不可控性,因此必须加强监督和规范,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做好“透明化”的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奚君羊表示,首先,对地方政府来说,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有好的设计、匹配和捆绑,一些项目比如收费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可以结合商业性开发补充资金来源。
其次,摸清地方融资平台及国有资产规模,梳理地方资产和负债情况,尝试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向市场公开其资产和负债水平,使地方融资平台更加透明化。
此外, 地方政府对已持有的地方国有资产也应进行筛选优化和整合,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一些政府运作效率低下的资产可通过置换、拍卖或转让的方式获得资金,部分用于债务偿还。
再有,地方人大也要真正参与进来,约束地方政府财政平衡,规范财政纪律,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只有真正发挥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才能让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更加放心。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地方债总量仍处于安全区内,但要全局统筹发展,加强制度建设,一步一步走向阳光融资的状态。未来要用阳光融资和透明的、受公众监督的、规范的地方债,代替地方融资平台和其他一些形式的隐性负债。(《半月谈》2013年第2期,记者 岳瑞芳)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