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六榕寺景观 广州一商业建筑高度被砍70米

2013年02月05日 11:16   来源:南方日报   刘怀宇

  位于历史城区或珠江两岸、已批未建超高层建筑,如何处理一直是个难题。在上周五召开的规委会上,再次对3宗此类案例进行了审议,但处理方式却是三个案例有三种办法:位于中山六路的项目被砍掉70米,预计政府赔偿2亿元;而滨江路上的三栋超过40层的住宅可以按照原来的批复进行建设。

  据广州市规划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以来,该局开展了重要景观地段历史已批未建项目排查工作,确定了重要景观地段范围,包括:中心城区“九纵七横”主干道第一线50米范围,珠江等河涌两岸一线(含珠江前航道、珠江后航道、东濠涌、黄埔涌、赤岗涌等),临城市广场和公园一线等。

  该局专责小组通过充分运用卫片、航片、建筑数字模型等先进手段及踏勘调阅历史档案资料等方法,对重要景观地段范围内的已批未建项目进行了排查,截至去年底,初步确定属于排查对象的项目共895个,随后确认其中对城市景观存在影响的项目有222个,并根据影响城市景观的不同程度进行分类,确认属于对城市景观影响严重的项目共16个。

  案例一:中山六路项目影响六榕寺景观高度被砍70米

  三个位于城市重要景观地块的历史审批项目分别是:中山六路将军东路商业办公楼、滨江东路商业住宅、泰康路商业住宅楼。这三个项目的共同特点就是,“身世”复杂,审批多年而未能启动建设;而且都位于历史城区或者珠江两岸的城市重要景观地块。

  中山六路将军东商业办公楼位于越秀区中山六路北侧、将军东路以西地段,业主单位是香港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项目位于历史城区核心范围,距离六榕寺直线距离250米,光孝寺300米。

  该项目1995年规划方案获得批复,当时的容积率高达14.28,建筑密度为70%;后建设单位一直未实施建设,多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2008年批复同意建设方案:1栋24层商业、办公楼,设置骑楼,容积率7,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2389平方米。周边有已建成的中旅商业城,25层、高100米;还有23层、高82米的新宝利大厦。其余都是低层建筑,如果该项目建起来,在历史街区内还是显得很突兀。

  规委会上有专家表示:“这个地点还是比较敏感的,北面有六榕寺,南面又有怀圣寺塔,都是以高度为特色,不同形制。这个楼是板式,高度有100米,还是有一定影响。”对此,市长陈建华也表示,历史街区、中山六路非常敏感,应该既尊重历史,又与时俱进。“为下一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实施树立标杆,就一步到位压到30米。因为除了这栋外,其他的楼都比较远,还是比较鹤立鸡群的一栋。如果这栋建成后,给别人提出反例,肯定要压下来。”

  根据估算,在其他建筑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砍掉70米后,要减少1万1千多平方米的建设量,政府需赔偿约3.8亿元。对此,陈建华表示,可将建筑密度由原来的44.5%调整到60%或者65%。还可以考虑把地下负一层作为商业面积,相当于又扩大了一层的面积。这样,将高度控制在30米,预计政府需要赔偿2亿元左右。

  案例二:海珠半岛花园三期不建需赔30亿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

  第二个审议的项目是滨江东路商业住宅,位于滨江东路543~549号地段,业主是广州市东迅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上,这就是海珠半岛花园的三期,临江一线,离珠江最近处只有30米,分为ABC三栋。

  而这一项目的“身世”同样复杂:1994年,市规划局同意了整个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2007年,因一二期业主投诉,认为调整后的方案遮挡了旧业主临江视线,为此,规划局发函暂缓该项目施工,并提出优化设计要求。

  2009年,经多次修改,建设单位提交了优化方案,规划局经研究并向分管市领导专题报告后核发了第三期中B、C栋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两栋43层建筑,面积49828平方米。目前,A栋审定方案为42层,高142米。

  记者在滨江路现场看到,规划中的B、C栋建筑已经开工,并建到15层高。在规委会上,规划部门估算了一下,如完全停建,政府将需要赔偿约30亿元。而如果A栋高度不变,B、C栋降低至30层的方案,、也需要涉及约12亿的政府赔偿,但对景观的改善效果并不大。

  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规委会上并没有专家发言,一致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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