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过年,省公安消防总队统筹部署,从即日起,对全省范围内烟花爆竹、煤烟煤气电气等涉及群众安全的生产生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不安全行为。
全省消防部队与各地监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小组,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捣毁烟花爆竹黑作坊,严禁批发、零售单位违规和超量存储,督促运输、储存、销售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检查小组对各烟花爆竹销售场所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场所内防火、防静电等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场所是否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是否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安全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到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严肃查处私销、私储等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各地检查组重点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灭火器材的配备、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销售人员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等情况以及火、电、气的使用和管理进行重点查看。
针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相对集中的实际,各地消防部门对大型焰火燃放的时间、地点进行“节前”排查,检查疏散通道,张贴安全标识,最大限度减少因烟花爆竹燃放、爆炸引发火灾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消防官兵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点、燃放点宣传,通过发放传单及宣传册、实地指导群众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等方式,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发火灾事故。(作者:袁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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