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2年,全区各地“双清欠”办公室共协调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411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金额11761.8099万元,惠及农民工1.15万人。
据了解,为了使农民的权利受到保护,我区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拖欠纠纷发生。2004年,自治区各地(市)相继成立了“双清欠”办公室,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积极协调。后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劳动监察局和劳动监察大队,专门负责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2010年起,我区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同时充分利用“西藏建筑市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网络信息动态管理功能,对存在拖欠纠纷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限制措施。
据自治区“双清欠”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11至2012年的拖欠纠纷案件在数量、拖欠金额等方面均比往年有明显下降。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