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12月25号,山西临汾市蒲县境内的南吕梁山隧道传出疑似爆炸声。有消息说,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施工时发生爆炸,但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公司没有对外公布爆炸事故及死亡情况。
4天后,有网友在微博上进行了举报,称60多人遇难。山西安全部门介入调查。事故6天后,山西省安委会通报,这是一起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瞒报责任事故。但是,媒体质疑,网络举报和官方通报的人数为何相差如此巨大?又是谁下令瞒报了事故?
今年1月5号,山西省安委会再次召开第二次新闻通气会,面对媒体质疑,山西安委会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公众期待真相。
事发一个多月后,昨天,山西省安委会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事故原因和细节终于浮出水面。那么,相关责任人究竟是如何瞒天过海的?
12·25事故发生在在建的铁路隧道施工现场,调查显示,处于收尾阶段的施工单位“违法销毁剩余的爆炸物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刘德政表示,剩余炸药运送到隧道内施工工作面进行违法销毁,当时这些爆炸物品如果折合TNT炸药当量相当于197.2公斤,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和大量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值的80倍:
刘德政:当时,这个工区有76个工作人员,经历了那么大的冲击波和那么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有毒气体,还有那么多人能够侥幸生还,真是不容易,想起来真是后怕。
12·25事故单位是中国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调查结果证实,当天14点40事发,六分部未报。18点,六分部向六标项目部经理谎报称,仅2人受伤。23点,六分部经理召集会议提出不上报。
刘德政:为什么这么主张?他的意思是说,抢险已经错过了正常的上报时间,现在报也是瞒报,所以干脆不如不报。如果上报将有损企业的声誉,影响企业的招投标。
次日7点,六分部经理电话汇报上级项目部经理:8死5伤,随后瞒报持续,善后事宜开始偷偷摸摸展开。
刘德政:直到12月30日,事发后第六天,山西临汾市蒲县政府核实情况时,六标项目部出示的书面证明材料称:经调查询问,该工地未发生网传的安全事故。六天之后,还在继续隐瞒,所以这是一次有策划、有组织的集体隐瞒,也是一起长时间的隐瞒。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