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提高医保补助 扩展大病保障
2013年,各地继续巩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和新农合参保率,确保保持在95%以上。
海南、甘肃、山西、福建等省今年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280元,陕西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
天津市人大代表、市人社局局长孔长起表示:“今年末天津市将实现医疗保险参保990万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补助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并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据悉,云南、黑龙江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各级政府补助不低于280元。贵州将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
2013年,各地推进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安徽、河南、辽宁等省扩展大病保障范围,北京、上海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总额预付等医保付费制度改革。
据江苏省政协委员、省卫生厅副厅长陈华介绍,今年江苏计划以县为单位,在2月底前全面开展肺癌、终末期肾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同时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此外,广东2013年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多向联网即时结算和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推进居民医保引入市场机制。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