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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异地高考"新政:全面放开随迁子女异地高考

2013年02月18日 09:57   来源:工人日报   

  编者按

  近日,福建省出台新规,全面放开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力争于2015年前,实现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作为试点较早,将率先实现异地高考省份,人们在欢欣鼓舞之余仍普遍担心:教育资源有限、招录制度改革不到位、后续配套措施跟进难等问题均可能成为异地高考能否真正落地的系列掣肘因素。

  “过完年准备带小孩来念书,一家人终于又可以团聚了!”在福州福兴投资区打工的重庆籍章纪荣最近心情特别舒畅。

  老章的好心情来自福建的一项新规。日前福建省出台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从今年起,有条件的设区市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随迁子女集中且高中资源较紧缺的设区市,力争于2015年前,实现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

  “小学在福州读的,本想让孩子早点适应老家高考,去年迁回去,按照新规定,可在福建参加高考,孩子又能回到我们身边读书了!”老章和妻子已在福建打工十几年,由于孩子已上初中,未来在哪上高中考大学是夫妻俩最揪心的问题。对于福建新近发布的异地高考改革方案,他们深表拥护。

  由点到面逐步推进

  作为沿海省份,福建历来是人口流入大省,特别在用工越来越紧缺情况下,福建省积极构建良好用工环境,包括解决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

  据福建省教育厅统计,2011至2012学年,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随迁子女67.8万人,小学53.9万人、初中13.9万人。其中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小学有33.7万人、初中有8.2万人,占接收总数的62%。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福建将其纳入全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管理。特别是在外来工最密集的泉州,2004年就出台了做好来泉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若干意见,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并以公办学校为主。目前,当地外来学生97%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为保障外来学生及时入学,各级政府相当于建设了480所500人办学规模的中小学。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已不是问题。但由于不能在福建参加高考,大多数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高中。针对这些问题,福建省进行了探索,晋江荆山学校尝试与“川渝皖赣湘鄂贵”六省一市对接办学,用这些省的教材,请这些省的老师,让孩子们返乡顺利参加高考。

  2011年,福建在高招政策上迈出历史性一步,允许省内户籍考生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中任选一地参加高考。2012年,福建省在“高职单招”中,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同时,福建省中职院校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该省高职院校的1万个名额中,优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也可参与。

  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消息,决定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福建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异地高考”的省份之一。

  此次新规被视为“异地高考”的具体实施,大大降低了“门槛”,仅要求考生拥有在福建高中3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父母条件做出要求。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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