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主任表示, 三栋建筑本有申报,但一直没有获批,原本预计于2010年完工,中途由于执法队介入进行查处,因此2010年停止了施工。同时他也承认,在被查期间,确有断断续续的抢建行为。对于有公职人员参与该处违建且为私人所有一说,陈主任予以了否认,并称该处建筑的建设是经过了村委集体决议的,建筑产生的收入归于集体财产。目前,股份公司将继续向国土等有关部门报批建筑的手续。
昨日公明执法队就此事回复记者称,经核实,该三处违法建筑用地均为未征未转的集体土地,三处违法建筑系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所抢建,用于工业厂房配套设施,没有合法报建手续。执法队已将其“四清两断”,至今一直维持查停状态。另外,办事处纪检部门经初步调查,未发现公务员参与该违法建筑建设。目前,该三处违法建筑尚未建成使用,处于停工状态。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