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苯胺泄漏细节:事发6日后市政府才书面报告

2013年02月20日 1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燕君

  1月7日,山西官方首次明确回应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未及时上报原因。在当日的事故新闻通气会上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表示,事故在12月31日发生,直到1月5日才得以披露,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对污染事故严重性认识不足,因此向公众道歉。图为山西省长治市长张保。张云 摄

图为排污渠与浊漳河交汇口河边随处可见除污所用的石灰。张云 摄

  20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会。事故报告情况显示,事故发生6天之后,长治市政府才第一次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报告。

  2012年12月30日12时30分,位于潞城市的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罐区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污染物流入浊漳河,影响下游河北邯郸用水。31日7时45分,天脊集团发现苯胺泄漏。

  当日16时30分,天脊集团第一次向潞城市环保局报告。18时30分,潞城市环保局第一次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但未同时向潞城市政府应急值班室报告。18时44分,天脊集团第一次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19时,长治市环保局第一次向长治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19时40分,长治市政府分管领导指示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赶赴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及时上报情况。市安监局既未派人前去,也没有报告。

  19时50分许,潞城市环保局第一次向潞城市委、市政府报告。21时15分,潞城市政府应急值班室电话向长治市政府值班室报告。这是事故发生地政府第一次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2013年1月1日16时10分,天脊集团第一次以书面形式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当日19时30分,长治市环保局第一次以书面形式向长治市政府报告。

  直到1月3日12时,长治市环保局长在太原向长治市市长第一次报告。

  1月5日9时40分,长治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传真报告了事故初步情况,报告未提及2013年1月3、4日出省口王家庄断面苯胺超标情况。

  1月5日12时,长治市政府向省政府值班室传真报送《关于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情况报告》。这是长治市政府第一次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报告。

  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处置工作组新闻发言人刘大山说,经查,事故单位无金属软管制造资质,破裂的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从2012年12月30日13时45分苯胺开始泄漏,至31日8时15分停止送料,苯胺总泄漏时间为18.5小时。

  通报称,长治市长张保对苯胺泄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决定,长治市长张保提名不再担任长治市长职务。

  受污染的浊漳河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的一条共享河流,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公司发生苯胺泄漏污染了浊漳河部分河段河水,“对两岸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对造成的损失,我们科学评估,妥善解决。”刘大山说。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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