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最多可享10天婚假 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2013年02月22日 09:59   来源:文汇报   

  刚刚结婚的小张,对婚假如何休、休几天始终没弄清楚。昨天,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就婚假相关问题作出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婚假一般为1-3天,如果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且为初婚),增加7天晚婚假,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对于再婚者婚假的问题,“上海12333”表示,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但由于再婚者不符合晚婚条件,所以不能享受晚婚假。

  很多网友还提出享受婚假及晚婚假是否受时效限制,“上海12333”回复称,目前法律上未就享受时效作出规定,应按单位依合法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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