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陕西在全省各乡镇普遍建立“廉政灶”制度,接待费用平均下降40%。该省规定,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10元至30元之内,严禁宰杀家畜、上烟饮酒;严格限制陪餐人数,与前来调研、检查或考察等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陪餐。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