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机场车站收取出租车"进场费"引争议

2013年02月26日 16:1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潘毅

  多地机场车站收取出租车“进场费”引争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春节期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曾经报道过北京西客站收取一块钱进场费一事。近日,400-800-0088央广新闻热线接到多地“的哥”反映,在当地机场、车站甚至医院也存在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的情况,这样的“进场费”是否合理?

  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明令禁止对停车候客驾驶员收费。时至今日,这样的“进场费”依然在各地存在,是否合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机场、车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用地,不应收取类似“进场费”等营利性场地占用费。

  邱宝昌:机场、车站属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里面的收费如果有停车收费或其他收费,这是像公共场所、公共服务企业、公共事业,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价格应该由发改委来定价,这是政府的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不是企业任意收取。能不能收,收多少,这个权利不在企业,不在事业单位,而在于价格主管部门。

  事实上,在许多地方的机场、车站,进场费似乎已经成了所谓的“惯例”,虽然每次也就1到两元钱。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煦指出,“进场费”屡禁不绝,问题恰恰出在这一两块钱、小且分散的征收额上。

  朱煦:主要还是因为金额太低,一块钱,而且涉及的是一个一个的的哥,所以的哥的反应不足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而且他们认为,你进场拉到生意,收你一块钱算什么呢。所以这样的一种看似像“苍蝇肉”的收费,在我们其他的地方,或者其他行业、可能收费的地方都存在着。对于收费人呢,处于强势地位,你不进场拉活,你可以选择,你进了场,你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不疼不痒的一块钱,收起来很容易,而且你要反映都不知道找谁,而且相对于可能拉到的活,一块钱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朱煦认为,要终止这样无根据的“进场费”。必须先认清这笔钱到底该由司机、乘客承担,还是已经包括在机场的营收内、本该就由机场提供。

  朱煦:首先要定性出租车调度站的服务究竟属于场站服务的一部分还是一个单列。他究竟应该属于怎样的提供?它恰恰应该属于机场、车站服务的一个部分。如果出租车场站是单列出来的话,就可以理解为一个额外负担,但是如果是在它基本服务之列,就应该自己承担,怎么消耗成本?就该通过它自己的营收去挤出这一部分。

  如果这样的成本在机场、车站看来已成为他们眼里的“负担不起、非收不可”,朱煦认为,那也必须得列出一本明细账。

  朱煦:如果非要收这笔钱,你必须把支出公开,把服务规范化,必须把你这一块钱的根据告诉我,是九毛九还是一块一,如果你做不到这点,你收这一块钱就没有根据,你不能用一个笼统的概念、一个小额的收费,来解决你所谓的支出。造成的结果就是经年累月积累后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这个数字流到哪里去了是一个黑洞,这才是整个社会不能接受的结果。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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