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新规:销售商品房必须公示声环境

2013年02月27日 00:00   来源:重庆日报   项菲菲

  买房后却发现自家紧邻高速公路,或者旁边有吵闹的建筑工地。这种事不少市民都遇到过。2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订案)》,规定销售商品房时须公示声环境。市环保局称,该办法的部分细则还需研究讨论,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正式文件会在近期公布。

  2月26日,记者走访主城区多个楼盘后发现,大多数楼盘都会公示声环境。环保专家陈万志认为,“这项规定是一个进步”,但公示的数据不能一成不变,而应公示即时、动态的声环境数据,“最好测评多个时段,每个时段都取一个平均值来公示。”

  “不利因素”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公示

  昨天,记者在江北区黄泥塝附近一售楼部看到,一位置业顾问正向一对年轻人介绍楼盘情况:“楼盘背后有一条规划中的道路,还是很方便……”话音未落,其中一位年轻人赶紧问道:“靠公路,屋头会不会有点吵哦?”置业顾问这才拿出一张“不利因素公示表”,上面列出了楼盘周边的噪音、航线、高压线等情况。

  “有些消费者精得很,除了价钱,还要问各种不利因素。”置业顾问杜小姐解释,楼盘开盘后,这些信息会在售楼部公示,看房者找置业顾要“不利因素公示表”也行。

  在观音桥某楼盘售楼部,因为靠近主干道,楼盘噪音大小成为购房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大厅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立着一个小小的“不利因素公示牌”,因为离沙盘和洽谈区较远,大多数购房者都没注意到它的存在。

  记者在主城区多个楼盘发现,声环境在不利因素中均有公示,但不会单独列出,置业顾问通常不会主动提醒购房者查阅不利因素。

  专家称:公示数据不能一劳永逸,须建立动态标准

  以前,一些开发商喜欢在不利因素方面“吃麻麻鱼”,不仅侵犯购房者的知情权,也容易引起矛盾。“但现在,摸不着、看不见的噪声污染越来越受到重视。”陈万志说,楼盘上市前,开发商必须找有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这些机构鱼龙混杂,评价结果是否客观真实不好说。

  他认为,环评不应由开发商自己找机构,而应由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来指定,以确保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此外,开发商公示声环境后,有关部门应对这个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因为你不知道这个楼盘旁边什么时候会变成工地,或者多一条公路。”陈万志建议,把声环境变化的可能性放进公示内容中,并在购房合同中标明,以提醒消费者。同时,噪声也应成为开发商定价的依据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商品房室内空气、室内噪音等质量问题,很可能被理解为是商品房质量的一部分。陈万志称,法院有可能据此以商品房声环境超标为由,判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质量瑕疵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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