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首批试点城市
公开资料显示,为应对小汽车高速增长和交通拥堵,建设“公交都市”已经成为全球各大城市的发展战略。
201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就下发过《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到“十二五”末,我国将初步建成1-2个具有国际水准的国家“公交都市”和若干个国内领先的国家“公交都市”,并公布了具体的考核目标。
2012年10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首批15个“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包括北京、重庆、济南、南京、石家庄、武汉、长沙、大连、哈尔滨、西安、郑州、太原、乌鲁木齐、昆明和深圳。
◎ 考核目标
“公交都市”
具体标准:
● 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没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
● 城市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3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早晚通勤高峰平均满载率在90%内;
● 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5%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的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公交车交通责任事故年均死亡率控制在4.5人/万标台内;
● 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等。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