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买房5年可落户”传言有误

2013年02月28日 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郑莹莹 杨昭琼

  上海临港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嘉骏28日在此间称,此前外间传言“临港买房,5年可落户”系有点误解。

  当天,上海市政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习特殊政策”情况的相关情况。其中,针对的实施细则“临港三十条”中指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购买公共租赁房、个人可以购买“双定双限房”。

  此前网传“上海临港买房5年可落户”,对此朱嘉骏在发布会上进行了澄清,他强调,目前临港只有特殊人才可以直接落户,另外居住证采用加分的形式。他表示,临港目前的双定双限房主要面向三大人群:张江地区创新创业人才、大飞机发展有关人群以及临港地区人群,该房于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一旦在此期间内人员需调离上海,政府于届时将进行回购,10年后可以自由交易。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补充道,对于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以直接落户或申办人才居住证。对于工作和居住都在临港的,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可根据条件获专项加分,这是在上海其他区域所不具备的。(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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