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法收运处置“地沟油”最高可罚10万元

2013年02月28日 16:20   来源:新民晚报   宋宁华

  非法收运处置“地沟油”,最高可罚10万,该处罚金额上限在全国相关政府规章中最高。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介绍,去年12月17日,市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通过多种制度和措施,以保证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

  此次将施行的《办法》,取消了目前实行的缴纳垃圾处理费的规定,改为由收运单位向产生单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鼓励生产单位主动交油,避免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油脂转卖给非法渠道。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具体的收购价格,通过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购指导价予以确定,以保障交易公平。

  刘平介绍,过去本市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的单位数量过多,整个收运、处置市场较为无序。此次《办法》明确,以政府招投标方式来合理确定并控制收运单位、处置单位的数量,通过严格的招投标条件以及绿化市容部门与中标的收运单位、处置单位签订的收运、处置服务协议,来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管,确保收运、处置单位依法合规经营。

  同时,对于少部分大型连锁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设立的收运本单位餐厨废弃油脂的收运队伍,《办法》同样将其纳入收运单位的范围予以严格监管。

  如何对“地沟油”回流餐桌保持高压态势?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按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首次将相应的处罚金额上限提高到10万元,这在全国相关政府规章中处罚力度是最大的。同时,明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地沟油”进入非法利用渠道。(记者 宋宁华)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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