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化应重点弥补农民工

2013年03月04日 18:2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关注的是城镇化和土地改革。蔡继明告诉记者,空间城市化并没有相应产生人口城市化。“中国有2.6亿农民工,户籍问题把他们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他们是被城镇化、伪城镇化的。如果挤掉水分的话,我国只有36%的城镇化率。”

  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注重农民工的权利保障。的确,与户籍居民相比,外来务工人员在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民进了城,并不等于就有了实打实的城镇化。蔡继明代表所说的“伪城镇化”,也就与此直接相关。

  李克强副总理多次提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而新型城镇化的实质内容,不是一味去扩建城市的高楼大厦,而是保障所有城市居民的各项权益。

  要将城镇化“去伪存真”,最需要做的就是做实进城农民工的各项权利。现在,很多地方已经要求,同工同酬,要求给农民工上三险一金。这些都是可喜的变化。

  但是,在实现同城待遇上,显然还很不够。比如,保障性住房,农民工恰恰是最需要的群体,但是,各地的保障性住房都优先分配给户籍居民,很少有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再比如,异地高考,很多地方放开了政策,但是,又设置了种种门槛,将大多数农民工的子女挡在政策门外。很多城市都称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为“新市民”,但是,一到了关键问题上,却未能给“新市民”有力的保障。由于权益存在较大差异,近年来,一些地方产生了明显的族群矛盾,也出现一些社会问题。

  地方是否真正推进新型城镇化,在我看来,一个关键指标就是,当地政府是否掏出真金白银,来保障进城农民工各项权利。尤其是,让那些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农民工,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在享受城市公共福利上,各地可以设置一定的工作年限和缴纳个税、社保的年限,但是相应的制度安排不应缺席。

  城镇化不应见物不见人,也不应只见城里人,不见外来人。新型城镇化应该对农民工群体重点进行弥补。  于德清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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