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专家:缺竞争就有惰性

2013年03月05日 08:01   来源:人民日报   

  公务员身份的终身制和福利待遇的特殊化,会使这个队伍缺乏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而降低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时代在进步,改革在提速。“打破公务员‘铁饭碗’”这道难题是否该适时破解?

  ——人民网网友邯郸君、庐山水仙等在两会热点调查中提问

  2012年,参加2013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超过150万人,整体竞争比约为75∶1,人数是10年前的十多倍!

  “国考热”反映了当下收入分配乃至社会保障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也凸显出目前政府管理部门在人才选拔上面临的制度瓶颈。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可能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该依循何种路径?请看本报记者会内会外发回的报道。

  ——编 者

  回应>>>

  严诚忠代表(东华大学经济发展与合作研究所所长)

  “缺少竞争,人就会有惰性”

  全国人大代表、东华大学经济发展与合作研究所所长严诚忠教授认为,“国考”持续升温所反映的社会心态——对公权力的向往,以及用人机制——公务员身份终身制,具有显而易见的负面性:使管理部门用人机制僵化,令社会发展缺乏创造力。

  “大多数毕业生考公务员,是在寻求稳定的职业和福利待遇,而不是奉献社会。”严诚忠指出,给“国考”降温,一方面,必须把大学生毕业工作放在国家人才战略的大框架中加以考量,打破当前人才使用上的“体制内、体制外”的二元结构,更加注重人才使用、开发的配套政策,营造有利于年轻人创业的软环境。让年轻人体验到,只要能在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不论做什么,都是光荣体面的职业。这将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发展活力。与此同时,要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

  “缺少竞争,人就会有惰性。”严诚忠认为,“铁饭碗”可能导致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他建议,从试点到推广,引入公务员聘任制。“只有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才能增加他们对职业的敬畏感和责任感。”

  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如何配套选用、擢升和退出机制,是一个重要问题。严诚忠认为,必须对现有公务员选任机制进行改革:

  首先,要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目前的公务员考试实质是“一张试卷高分、一辈子‘公家人’”。而事实上,这些考题往往与其未来的工作没有太多关联。公务员选拔机制设计应依循这样的筛选路径——从资格考试中选调合格人员派至农村基层工作至少一年;然后对其实践成果进行评价;再将通过“考试关”、“实践关”的人员,送至“模拟关”——其意向职位的单位挂职锻炼。这一过程中,注重实践能力、引入淘汰机制,以实现择优选优。只有选用高素质人才,才能使管理部门服务百姓的能力持续提升。

  其次,要改变评价机制僵化的问题。以目前的试点实践看,引入聘任制后,公务员会分成两类,一类是政务公务员,一类是专业公务员。前者权责等高、授权任职;后者可不受体制影响,不同岗位不同聘期。由于国内以往公务员评价机制太程式化,《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辞退人员的情形,大都属于特别严重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行为,一般不易发生。目前聘任制公务员的退出同样面临评价困境。有关擢升、解约的规定必须细化量化,使公职人员有危机意识,慎重对待工作。

  “公务员制度的改良非常重要,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选用、评价机制,可为下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严诚忠说。(本报记者 谢卫群)

  连线>>>

  多省市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1个职位就有1600人报名!这说明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聘任制’持认可态度,我们很受鼓舞!”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后,区政府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员,1个月来5个职位吸引数千人报名。

  据了解,用人单位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化管理,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最高工资每年12万元,最低工资每年3.6万元。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将遵循标准化操作和时间项目管理的要求。如试用期内聘任制公务员不能胜任,或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将有可能被辞退。

  据悉,国内最早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的深圳市,目前聘任制公务员已超过1500人,已完成第一步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套转工作,基本建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框架。深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争取到2014年使聘任制公务员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比例上升到10%以上。

  据了解,目前,广东、上海、河南、兰州、青岛等地都已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各地试点模式均为“增量改革”,即原有公务员不动,新公务员实行聘任制。专家指出,随着公务员队伍新老更替,聘任制人员将逐渐替代原有“终身制”人员。聘任制的推广,不仅促进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人才流动,也为政府机构“瘦身”做了很好的铺垫。(记者何勇、李刚)

(责任编辑:吴肖叶)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