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有色金属重点产区,广西分布着各类矿山5000多座,由于这些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近期出台整顿方案,计划在3年内关闭矿山1165座以上,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目前,广西有各类矿山5152座,小型矿山比例占95%以上。此次整顿主要关闭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小型矿山。”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鸿起介绍,到2015年年底,广西将关闭矿山(含整合矿山)1165座以上,进一步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扩大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减少矿山数量,淘汰落后产能,基本改变矿山“多、小、散、差”的状况。
根据方案,广西将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重点整顿关闭三大类矿山: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其中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矿山;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矿山;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矿山;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砖瓦用粘土矿山等。对于矿山关闭后遗留的环境及生态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明确作出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恢复计划,落实相关部门处理遗留问题的责任,确保环境安全。(记者熊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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