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持城市公交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被交巡警查获,刘某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和一次扣12分处罚,根据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交规,该驾驶员的准驾车型还被强制降级。
昨天1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AJ5058的某超市免费班车沿玉凤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金水路口时,因为没有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被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申晓华拦下查处。
该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显示驾驶员姓刘,准驾车型为A3,其准驾范围只能是城市公交车和小型汽车,而该班车的行驶证上显示该车为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24人,属大型客车,按照规定应持有A1驾驶证的驾驶员才能驾驶。
据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申警官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可以对驾驶员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一次扣12分的处罚,而根据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驾驶员将被强制降级的规定,该驾驶员的准驾车型还将被强制降级为C1。□记者 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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