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山西警方获悉,2月18日15时24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振兴路地税局家属院南楼三单元一层西户襄汾县政法委副书记李某家中发生爆炸并起火,造成一人死亡。经过公安机关18个昼夜连续奋战,成功侦破此案。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省公安厅刘杰厅长多次做出指示。公安部五局派出专家组到临汾指导破案,省公安厅也派出刑侦、刑事技术、技侦、情报中心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指导。
临汾市、县公安机关按照科技战、信息战、合成战、证据战“四战合一”的工作要求,多警联动,同步上案,通过全数据、全图像的保全分析,3月5日发现案发前两日现场附近出现一辆号牌为晋A60153的富康车具有重大嫌疑。
经过监控图像侦查、情报部门综合分析和嫌疑对象画像分析,围绕嫌疑车辆活动轨迹、乘坐人员活动轨迹,确定杨某(男,69岁,襄汾县襄陵镇黄崖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7日凌晨专案组采取果断措施,分为10个工作组开展收网行动,于3月7日凌晨5时,在襄汾县襄陵镇黄崖村一石膏厂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从其住处搜缴火雷管411枚、猎枪子弹26发。
经查,2月1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将自制的爆炸装置放置在李某家门前。2月18日15时许,李某一家三口从外地返回到家中后,其女触动爆炸装置引发爆炸,爆炸致死。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交待,涉案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系本人在上个世纪70年代担任乡镇武装部长期间私自藏匿。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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