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团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力度。
建议中说,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2012年中央财政将我省马铃薯纳入补贴范围,并将能繁母猪补贴比率由原来的40%提高至50%,有效缓解了我省地方财政补贴压力,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但由于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范围相对较小、补贴比例相对较低、地方财政困难、省内试点范围局限等原因,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不够顺利,以目前的财政配套资金规模无法满足今后大规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际需要。
为切实把“支农惠农富农”重要国策,特别是将国家对藏区农牧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代表团建议,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范围,将与我省农牧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蚕豆、温棚及以公益林为主的林业保险纳入补贴范围;比照西藏、新疆等省区提高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比例并免除部分贫困地区财政配套资金;通过中央财政向保险经营机构补贴差额的形式,提高农牧民参保及保险经营机构承保的积极性。(作者:吴彬 罗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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