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全区各级妇联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服务基层、服务妇女,使妇联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推进了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引领妇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全区各级妇联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开展宣传教育,以迎接、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深入开展反分裂思想教育,将妇女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参加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展示了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妇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婚姻家庭生活方面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国内外更多人了解了真实的西藏。发行《西藏妇女》(汉、藏文版)4期1200册。举办第六期尼姑培训班,对拉萨、日喀则、山南的28名尼姑进行了培训,并赴北京、山西等地和拉萨市区参观考察,使全区僧尼增强了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各地还通过“乡村夜话”、“巾帼志愿者”、文艺宣传队等,引导妇女群众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
统筹推进发展与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制订实施全区城乡妇女培训计划,积极争取落实培训经费500多万元,开展编织、烹饪、驾驶、家政、蔬菜种植等妇女技能培训,探索“人不离乡、足不出户”的增收致富模式,培养了一大批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农牧民妇女。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近20部政策规划的修改,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信访工作,层层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网络,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区共接待来信来访300余件,结案率达98%,积极参与法院陪审工作,建立了全区首家妇女维权合议庭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室。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起草《西藏自治区“十二五”家庭教育规划》,举办各类家长培训班27期,2000多名家长接受了培训。
着力服务妇女儿童民生事业,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妇联组织紧紧抓住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契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为基层兴修水利、修建房屋、助贫帮困、植树造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00多件。继续发展公益品牌项目,完成了400万元“母亲水窖”项目的验收和新项目的评审、立项。争取资金321万元,兴建春蕾学校、资助贫困学生,协调海南省“成美慈善基金会”捐助60万元善款,资助日喀则职业学校100名女生。加大“两癌”筛查力度,对60名患病妇女解决了每人一万元专项救助金。联合有关部门启动“母亲邮包”项目、实施贫困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向贫困母亲和儿童送温暖。协调有关公司为我区妇女儿童捐送价值200万元的药品。各级妇联通过走访慰问、送医送药、捐资助学等形式,为妇女儿童分忧解难,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各级妇联紧紧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召开全区基层妇女工作暨村(居)妇代会主任培训启动现场会议,下拨42万元专项经费,补助七地(市)开展村(居)妇代会主任培训。在巩固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基础上,先后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30家妇委会。各级妇联大力开展妇联干部培训,组织近百名妇联和妇女干部赴上海、清华大学培训,联合区党校举办第三期妇联干部培训班。承办完成了西南六省区(市)妇女发展合作组织会议,就妇联如何进一步构建西南区域加强合作、谋求发展的实践平台进行交流探讨,促进形成了合作意向。
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完成了四项任务。一是帮助一批先心病儿童,使他们获得了新生。妇联根据我区先心病儿童的特殊困难,多次联系中华慈善总会,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等多家部队医院医疗队多次赴藏筛查,推动此项工作纳入了自治区“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对六地(市)1万多名儿童进行筛查,先后组织250多名先心病儿童进京接受免费治疗,并得到胡锦涛同志的亲切看望。二是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工作取得新成效。区妇联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在拉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协助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发放贷款574.5万元。三是“妇女之家”建设快速发展。区妇联联合区党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妇女之家”的目标责任、建设标准和要求。截至目前,“妇女之家”已发展到1172家,正在成为宣传政策的学校、传播知识的课堂、维护妇女权益的阵地、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发展的平台。四是新“两规”得到全面部署和实施。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后,区妇联牵头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配合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新“两规”,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了部署。同时在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藏语)广播专题《格桑梅朵》栏目开设了《西藏妇女》专栏,加大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