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允许村集体工业用地上市流通,被解读为“村集体住宅用地将解禁,小产权房有望确权转正”

深圳一处城中村旧改拆迁工地。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摄
深圳市政府近前发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政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创新政策,引起全国热议。
争议!
新政涉嫌“与民争地”
按照《试行办法》,深圳大概有多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回应称, 据2009 年开展的原农村集体股份公司用地情况调查结果显示, 原农村集体股份公司95.06 平方公里合法用地中,工商用地达56.63 平方公里。
违建用地是否也可流通?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上述95 . 06 平方公里的原村集体合法用地, 坊间流传的说法是“深圳有90%以上村集体用地都有违法建筑或历史遗留建筑” 。那么,对于土地上盖有违章建筑或小产权房等形式的工业用地, 是否也属于此次政策涵盖的范围?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