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伤幼儿商场难脱责 漳州发布消费投诉"十大案例"

2013年03月12日 13:44   来源:海峡导报   张韩丰 张惠玲 张伟华

  在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昨日,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2年度消费投诉十个典型案例。

  分析这10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去年一年来,食品安全、消费纠纷、消费安全等问题一直存在。而且,本报一直在关注这些问题,为消费权益而奔走呼吁,上榜的不少案例,就曾经出现在去年的报道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说,进一步维护消费权益,既是消委会的责任,更是本报的责任,是大家共同的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

  牛排店聚餐 7学生中毒

  去年9月份,漳州师院7名学生到芗城区一家牛排店用餐。次日凌晨,2名学生上吐下泻并发高烧,被诊断为食用不洁食物引起的急性胃肠炎。紧接着中午,其余的人也开始腹泻。学生认为,是牛排店的食物有问题,找老板赔偿未果。7名学生联名向区工商局12315投诉。

  经了解,判断食物中毒与餐馆管理不善有关,因此牛排店需承担相应责任。调解后,牛排店同意一次性赔偿7名学生医药费等费用1700元。

  提醒:经营者必须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自觉做到餐馆管理到位,注重防范病从口入。否则,既会危害公众人体健康,也会损害经营者声誉,还会受到相应处罚。

  饮料有问题 小孩拉肚子

  去年10月份,李某到诏安某超市购买营养酸奶8瓶,小女儿当即饮了1瓶,没多久,出现吐沫、冒汗、拉稀现象,经医生查看后疑食物中毒所致。李某与超市交涉,超市承认饮料有问题。但双方对赔偿事项达不成共识,12315执法人员当即协调,最终,经营者赔偿消费者200元。

  点评:无论是商品的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务必以消费者作为自己的上帝,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到位。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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