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部门联手治理油气污染:油气回收将在线监管

2013年03月13日 2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任丽娜

  13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该厅与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手治理日益加剧的油气污染问题。山西将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平台试点,实现对重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远程集中监测、管理和控制。如不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山西相应部门将予以处罚。

  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燃油消费迅速增加,由此带来的油气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山西省为推进油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改善省内空气污染现状,保障民众身体健康,由山西省环保厅编制并出台了《山西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据介绍,方案明确了五大相关部门的职责。其中山西省环保厅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审查、油气治理监测及监督管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油气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管理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和车辆技术状况关;山西省商务厅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及加油站年度检查工作;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依法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山西省环保厅称,山西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山西省油气污染现状。此外,自2013年起,山西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并向省环保厅及相关部门备案。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在2013年,山西省内所有加油站必须完成《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卸油油气排放控制改造;建成区内加油站还要满足该标准中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并安装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建成区内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须安装在线检测设备,并接入山西省环保厅油气污染在线监控系统。

  此外,山西各油品供应企业应合理安排区域内同时停业治理的加油站数量和工期进度,保证治理期间的成品油供应市场稳定。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对不按照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由山西省环保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暂缓审验相应油罐车《道路运输证》,山西省商务厅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依法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相关部门不予通过油罐车环保检测等。(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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