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可以自建住房,并将租赁期从19年延长至50年,在政府部门多次要求停工后还继续开工——用这样的欺骗的手段,彭玉江等5人先后骗取常某等280余名事主共计5000余万。
今天上午,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的5人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彭玉江将责任全部推给手下,认为自己无罪,是被冤枉的。
检方指控
5人虚构事实卖房骗280余人5000万
上午10时,二中院第二法庭的门开了,5名被告人被押进法庭,走在前边的是38岁的彭玉江,紧随其后的是彭玉江的合伙人韩晓东,第三个则是彭玉江的妻子王彩艳,此前韩晓东和王彩艳已经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5名被告人中3人是北京市怀柔区人,其中彭玉江是北京忠发天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敏和白某则是碧水庄园的销售部经理和业务员。
检方指控,彭玉江伙同韩晓东、王彩艳,于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间,在韩晓东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北年丰村、南年丰村租赁的,规划为一般农用地的土地上建设碧水庄园项目。他们聘请王敏为销售部经理,虚构土地租赁期限为30年、可以在租赁土地上自建住房等虚假事实,以北京忠发天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卖房。
通过这种手段,他们骗取常某等280余人共计5000余万元。
在此期间,为了增加其虚构事实的可信度,彭玉江、王敏指使业务员白文龙于2011年10月,通过他人私自刻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北年丰村村民委员会等三枚印章。
与此同时,他们还伪造上述部门及村委会文件,以骗取事主的信任。
检方认为,5名被告人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庭审现场
主犯不认罪责任推给手下
“不属实。”对于指控,主犯彭玉江一口否认。彭玉江说,碧水庄园项目是他和韩晓东开发经营的。2010年3月,韩晓东租赁了杨宋镇北年丰村西边大约220亩的土地,租赁期限是19年。
“韩晓东知道我正在盖大棚对外销售,于是说跟我合作。他出地、负责项目手续,我负责资金、建设、对外销售等,利润五五分成。按照规定,盖大棚除了附属的15平方米的配房外,不能建别的房子。一开始我们盖的大棚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但是客户买了后就变了。”
彭玉江说,他建成大棚后用北京忠发天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刊登广告招租,每个大棚年租金15万元,租期50年。“具体销售我不知道,都是王敏负责。”
“是谁跟客户承诺可以盖房的?”公诉人问。
“我不知道,应该是销售部门定的。销售我不通。我很忙,负责7个项目,业务员跟客户谈好后,由王敏签订合同,最后由我盖章,但我不是每个合同都看。”彭玉江辩解。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