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祭出房价"限涨令"? 只是重申2011年旧政策

2013年03月14日 15:59   来源:南方日报   梁文祥

广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市民办理过户手续。 南方日报记者 梁文祥 摄

  新国五条及其细则公布后,倍感房价上涨压力的深圳,悄然重新“从严”实施曾经的“限价令”政策。昨日,有网络媒体报道深圳新出台“限涨令”:开发商接到深圳房产主管部门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的新建商品房的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超过价格红线的楼盘政府将不予备案。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对此回应表示,深圳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而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深圳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记者了解到,这一调控机制即是深圳2011年就曾执行的“限价令”,而随着今年年初以来深圳房产市场价格上涨压力增大以及国务院的宏观调控要求,深圳重申“限价令”从严实施。

  日前,有业内人士微博报料表示:“深圳房价调控再度收紧。2013年深圳新房均价必须是“零增长”或者是“负增长”,从昨天开始,国土部门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而据网络媒体报道,包括万科、招商、金地等在内的深圳各大房企均确认了该消息,同时,该政策细化到了每个楼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而不仅仅着眼于片区均价、全市均价。

  记者昨日向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求证,有业内人士透露,日前深圳房产主管部门的各分局确实分别召集辖区房企开会,对“类似”政策做了口头通知,不过,这名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的政策和2011年实施的“限价令”并没有多大不同。

  “这次的政策是对此前限价政策的延续和强调,核心是规定单个项目成交均价月度环比零增长。”有参会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也就是说,楼盘自己和自己比,这个月成交均价和上个月比,都不能涨,否则就不让网签、备案。

  记者了解到,“月度环比零增长”的要求在2011年深圳执行“限价令”时也有,但深圳官方从未出台过相关文件或通知,和今年一样,两次都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召集房企开会进行口头通知。

  昨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的官方回应也部分证明了“限价”的存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表示,深圳是“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目前,该委一方面强化预售许可管理,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经价格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记者/曲广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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