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企业所得税流程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从本月起,该局将进一步简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工作流程,将备案工作流程分类为前台即办和限期办结。
记者了解到,此次更新的内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批、备案事项》,一是进一步简化税收优惠备案工作流程,将备案工作流程分类为前台即办和限期办结;二是根据近年来新发布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新税收政策依据,补充若干税收优惠备案项目。
前台即办和限期办结税收优惠备案工作流程有什么区别?深圳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罗新辉处长告诉记者,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审核流转环节,对适用前台即办备案流程的税收优惠项目,只要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齐全且填写准确,即可在前台文书受理窗口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对适用限期办结备案流程的税收优惠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税收优惠项目备案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据介绍,以深圳市国税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例,适用前台即办备案流程的免税收入合计达到499.22亿元,适用限期办结备案流程的税收优惠项目减免税合计达到59.14亿元。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