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资金支出行为 青海省办公用品实行协议供货

2013年03月18日 09:32   来源:西宁晚报   芳旭

  为规范资金支出行为,节约采购成本,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后省级单位采购20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和交通工具实行协议供货。

  据了解,协议供货是将原本分散的采购项目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益,获得最优的价格,从而达到节约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对采购单位来说,通过协议供货采购,满足了其零星采购的多样性、时效性;对供应商来说,再也不用为了一些小项目重复制作投标文件,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整个过程更加透明、规范,便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力保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据悉,从去年开始,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定了2013年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和交通工具协议供货商,并对协议供货范围、限额标准及协议供货采购程序、资金支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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