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环线内禁停后,多个小区成“堵场”,因抢车位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本报报道后,不少读者来电:希望早点恢复路边停车,不让外来车辆进小区,还他们一个安宁的小区。律师提醒,业委会有权把外来车辆“请”出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个人也能告物业公司。
您对哪些路段设置停车位有何看法,欢迎拨打96258或在新浪微博上@Hi都市报,我们将把你的意见带到3月28日长沙交警举行的听证会上。
【业主】
希望恢复路边停车
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向记者“诉苦”停车难:每天回家像打仗一样,邻居之间经常为停车红脸。
读者文君家住湘雅三医院附近,她家附近有不少商场和单位,小区里经常停满了外来车辆。
“物业就知道收停车费,根本不管我们业主有没有地方停车。希望交警部门能早点恢复路边停车,让这些外来车辆不来我们小区;同时还要重罚乱停的。他们经常堵住小区门口,太可恶了。”
而长沙万科西街花园小区的业主也打来热线“晒幸福”。“我们小区车位多,封闭管理,这个经验其他小区可以试试。”该小区业主章先生说。
万科西街花园物业经理贺章辉介绍,他们为了保证业主有车位停,对外来车辆进行限制,封闭式管理,只有业主的亲友核实了身份后才能进入小区。这样既保证业主有车位停,减少刮擦和拥堵,还对小区的安全有保障。
【律师】
业委会可驱走外来车
不少读者关心:小区业主有没有权“赶走”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律师很肯定地表示:有!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介绍,小区内公用的道路、绿化带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在这些区域经营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归全体业主。
“物业划停车位收费,需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向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刘明说,“这笔费用并不是说一定要发到每个业主手中,而是可以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及贴补物业开支等。”
他建议,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跟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协商好停车费等费用的分配比例。
刘明表示,如果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外来车辆进小区,物业无权放车进来。“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个人也可提起诉讼,递交外来车辆侵犯了业主权利的证据,要求物业公司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内。”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