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限摩限超电区域4月10日起扩大 无证明将扣车

2013年03月21日 14:00   来源:东南网   张伟 实习生林丹鸿 通讯员榕警

限行交通标志(部分)

  酝酿已久的福州扩大“限摩限超电”一事,昨天终于明确了日程表。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4月10日起,福州市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限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车(以下简称“三车”)通行。同日起,闯禁行车辆将被处罚,最严重的可能会被集中销毁。

  二环外五路二桥也限行

  据福州警方介绍,福州“限摩限超电”始于2010年8月15日,当时范围局限于市区“四纵四横”14条主要道路;2011年1月22日起,又延伸了16条路段和7座跨江大桥。目前,全市共有30条道路7座大桥“限摩限超电”。

  此次扩大限行范围,最引人注意的是,在二环内全境限行。福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含主辅路”,是指限行范围包括二环路上的高架桥,以及桥下路面。在二环之外,仍然有五条道路和两座桥梁,24小时禁止“三车”通行。具体如下:

  工业路(东起西二环南路工业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工业路口)

  上浦路(东起工业路上浦路口,西至江滨西大道上浦路口)

  乌山西路(东起乌山西路西二环中路口,西至江滨西大道乌山西路口)

  杨桥中路(东起西二环北路杨桥中路口,西至工业路杨桥中路口)

  杨桥西路(东起工业路杨桥西路口,西至洪山大桥杨桥西路口)

  以及洪山大桥和金山大桥(含引桥)2座大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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