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重金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

2013年03月22日 09:33   来源:新华网   
    从现在起到2020年,厦门计划引进旅游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200名。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正式出台了《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加大厦门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其中,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的项目将有50万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厦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对于引领和支撑厦门旅游打响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和海峡旅游三大品牌,实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管理型人才最高可获50万补助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快速增长,厦门对旅游人才的需求总量越来越大,而且对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截止“十一五”期末,厦门市旅游人才直接缺口接近1万人,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更是明显缺乏;人才结构存在关键、紧缺岗位相对不平衡的现象,无法满足旅游行业发展的速度和要求。

    厦门一位旅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厦门旅游人才基本毕业于传统的管理类、金融类以及技术类专业,从事电子商务、旅游网络管理、网络营销、旅游资本运营等人才缺乏;同时,很多企业高层管理者所处岗位和所学专业不一致,导致了管理理念上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经验管理的痕迹;技术类、技能型人才层次不高,全市旅游类高级技师缺乏,高级导游员空缺……这些都限制了行业总体水平的提升。

    为此,此次出台的《办法》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提出了要求,即指在旅游产业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文化创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为厦门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急需人才。

    同时,《办法》还依据“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先行先试、创新机制”的指导思想,对厦门市未来旅游产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急需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规划、旅游项目投资管理、旅游装备制造、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创意策划、邮轮业等高端管理领军人才和创业性领军人才制定了详尽的引才、育才和扶持等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凡是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旅游领军人才,厦门还将从荣誉激励、物质待遇、工作环境、培养使用等方面进行扶持。其中,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50万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不仅包括对被引进人才的政策资金补助,还包括对厦门市现有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管理人员的“旅游高级人才孵化计划”,以及从柔性人才引智角度实施的面向国内外高水平旅游专家顾问聘请计划等。”厦门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游人才政策的推行,将有利于推动厦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人才集聚效应,从而引领和支撑厦门旅游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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