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房销量创限购后新高 刚需房最火

2013年03月25日 10:50   来源:扬子晚报   田伟钊 谭大朝

  “国五条”细则出台已近满月,虽然没有地方政府宣布“政策落地”,但“国五条”的影响仍在市场上持续发酵。扬子晚报记者昨日从南京多家开发商以及相关部门获悉,南京即将于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商品房预售规定,限制开发商在房价上肆意虚报,并且新领预售证的房源面积必须要超过3万平方米,以杜绝开发商分批领证借以抬高房价的行为。

  怎么理解

  申报价不得超过前期成交价105%

  1、一家开发商卖楼盘,一期的成交价是1万元1平方。

  2、开发商推出二期楼盘,售价不得超过10500元1平方。

  新政之1

  申报价不得超过前期成交价105%

  解读:过去开发商在申领新房的预售许可时,申报价一般不得超过前期申报价的105%(无明文规定,但官方默认的涨幅“红线”),调整后,新一批房源的申报价不准超过前期房源实际成交价的105%,楼盘的价格涨幅将受到进一步抑制。

  南京城北一家楼盘去年9月份推出过一批房源,当时的售价为每平方米9800元左右,前不久该项目向物价部门申报新房源的售价时,被告知涨幅不能超过前期的5%。“对比的不是申报价,而是成交价,这下有点惨了”,该楼盘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以前房企申报价格时,都会稍微虚报一些,比如申报价为每平方米10000元,给出各种折扣后,实际成交价只有9500元。这样一来,下一次申报时就可以在10000元的基础上上浮5%,即每平方米10500元。新的政策实施后,按规定只能在9500元的基础上上浮5%,即每平方米9975元,开发商在价格上的“回旋”余地变小了。他还无奈地告诉记者,原本开发商准备将最后一批房源即“楼王”的价格拉高到每平方米12000元以上,按照这个政策,价格肯定涨不到那么高。

  “我们也接到了口头通知,差不多一个多月前吧”,仙林楼盘高科荣域的销售负责人表示,这个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跟之前房源的申报价相比较,而是直接跟成交价做对比,“水分”被挤干了。该人士告诉记者,物价部门并没有发出明文通知,而是在企业申报房价的时候招呼一声,“听说正式执行是在今年的第二季度,应该就是下个月了。”

  保利地产南京公司的相关人士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在执行时也会有所差异,比如对“前期房源成交价”的理解上,有一种做法是前一批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源的实际成交价,还有一种做法是上个月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房源的最终售价,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做法,对于上市新房的价格涨幅均会有所抑制。

  新政之2

  一次性申领预售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

  解读:南京的楼盘在申领预售证时的最小单位通常是“幢”,一些开发商钻空子每次少量推出房源,借机推高房价。设置3万平方米的最小领证规模,可以“压缩”开发商的操作空间,不过执行难度也不小。

  “这下真的太难办了,工程进度完全赶不及啊!”河西一家纯新盘的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楼盘上周五向物价部门咨询领预售证的事,可对方工作人员头一句就问“你们什么时候开盘啊”,得知4月底才会销售后,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告诉他,“你们赶不上老政策,要按新的来!”

  这位销售负责人表示,所谓“新政策”指的就是一次性领证面积要超过3万平方米,这个“杀伤力”太大了。“这个楼盘总共也就十多万平方米,按100平方米一套计算,3万平方米就是300套,我们的工程进度赶不上啊”,他说,预售证不能领就无法销售,企业的资金压力大,建不了房子就达不到领证的要求,如此一来其实是恶性循环。

  高科荣域的营销经理也向记者表示,最近这段日子确实有这个传闻,不过他认为真正实施起来很难。“比如说有的楼盘只有三四万平方米,你让它一次性领取所有房源的预售证,显然不太现实”,而且在市场好的状况下,有时会成为一些中小楼盘捂盘的理由。

  记者了解到,2010年1月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所谓“最低规模”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某处小区的最小单位,可以是一幢,也可以是一个单元;另一种解释则是指房源的面积,大的三五万平方米,小的一两万平方米。南京市目前的做法便是第一种,而上海市则执行的第二种,最少一次是3万平方米。

  记者求证:物价部门未正面回应

  记者昨日就此两条新政致电南京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王阳,他在电话中并没有否认,只是表示自己人在外地,等他回南京后再向相关部门或人员询问此事。不过,他跟记者表示物价部门从来就没有针对房价发布过什么所谓的“红线”,对于房企申报价格的审批通常是依据楼盘自身的售价、周边环境及房价水平等诸多因素来核定的。

  记者注意到,上周南京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在“3·15”活动谈及房价时,表示会按照国家的既定政策合理控制房价,稳定楼市局面。该人士称,近期有不少开发商在申报新房价格时欲大幅上调,物价部门逐个约谈,正面引导,因此不存在开发商肆意抬价的行为。该人士还表示,如果开发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总体价格超过了申报的平均价格,南京市住建委的房产销售登记系统会自动锁死这些价格超标的房源,这批房源就无法进行过户交易。

  ■相关新闻

  深圳否认出台“限涨令”

  今年3月13日,有消息称深圳国土部门出台了“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的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随后,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否认了这一说法,称深圳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仅为沿用两年前的做法,控制近期房价的快速上涨。(马祚波)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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