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大会将审议《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对原《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中的4条条文进行修改,其中,“设置性病专科、门诊、诊所审批”条文被删除。
市人大法制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开文在大会说明中表示,由于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清理,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取消了37件地方性法规设定的64项行政许可项目。为落实2004年决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卫生局研究,对其中4条条文进行修改。涉及删除的条款,包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九条、三十六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开设性病科目审批;设置性病专科、门诊、诊所审批;卫生部门对发布、播放、登载和张贴诊断治疗性病、艾滋病的广告审批。以及上述条款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白润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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