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户籍就业社保都得管
我省各地城镇化规划启动,住建厅要求配套政策须齐备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的通知,我省各地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根据要求,规划中各地的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等配套政策改革的近期和年度具体目标任务也要明确。
据了解,我省明确各地编制的城镇化发展规划须包括城镇化发展定位与目标、产业与就业发展规划、城乡人口分区规划等十余项内容。其中,城镇化发展政策编制,将围绕城镇化发展规划实施,强化城镇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对涉及城镇化发展的户籍、土地、教育、医疗、就业、住房、财税、投融资、社会保障、行政区划、管理体制等有关政策,提出有效可行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形成配套完善的政策体系。
通知还要求,规划要明确近期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近期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应当包括的内容有:明确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如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城中村改造、村庄迁建等,确定近期和年度产业发展新增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目标及措施。确定年度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规模,人口城镇化率增速、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速等。
要求根据新增城镇人口和产业发展,对近期建设用地进行供需分析,确定年度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和年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道路、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职能、建设位置、规模、实施时限、投资主体、责任部门等。
确定近期和年度重点扶持的小城镇及措施,重点建设的社区(居委会)的数量及措施。(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袁霓)